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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版面影像】 當時閩浙總督也認為他的提議『極為有見,但恐購辦置造須時,倉卒有事,不能應手。然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終屬有益』。但終究因為舉辦無人,費用太大,不得已而思其次,在這年年底改議先設「火藥廠」以供前膛鎗砲之用。他說: 『遇有戰爭,即後膛鎗砲子藥偶缺,猶有前膛者勉可相助。雖非甚利,終勝白 戰』(五三)。 至於火藥廠究竟辦了沒有,退思錄中卻再未說起。 (四)水雷:劉璈認為除砲臺之外,『海口防具,以水雷為要需』,而『臺灣軍裝局向無存儲』。因此,他在光緒九年十一月詳請閩督咨商兩廣總督及南北洋大臣分別撥給各式水雷若干件以資應用。結果兩江總督的回文說:『江蘇所存水雷無多,礙難照撥』;兩廣總督的回文說:『魚雷以德國所製之磷銅雷為最,非中國所能製造,粵省無從代製,請赴德國訂購』(九四)。等到出使德國大臣將水雷的售價和訂購辦法查明函覆,已經是光緒十年二月了。即使電購,也要幾個月後才能運到。後來究竟買了沒有,未見下文。 (五)輪船:臺灣原已奉派輪船四隻。北路琛航、永保兩船經常為船局運煤,兼供差遣。南路萬年清亦改差輪。僅伏波仍係兵船。劉璈認為臺灣防務,非藉得力輪船、戰艦,緩急難恃。所以在光緒十年正月迫切的向閩省督撫及南北洋大臣分別請求將萬年清輪 【第 12 頁:版面影像】 船與派在浙江寧波的超武兵船對換。又請調派原在兩江的開濟快船移駐澎湖。又請酌撥「蚊子船」(亦稱「水砲臺」)數祇分防臺澎。這年三月間先後奉到閩督及南北洋大臣的批示。閩督何璟批道: 『該道請將萬年清與超武對換一節,浙省勢不能允,應作罷議。開濟一船,早 經函商左侯相,移駐澎湖;答以奏留江防,未便更易。省防僅揚武兵輪一號、蚊船 二號,前廈門請撥蚊船,尚無以應。該道請撥水砲臺一節,姑候咨商南洋大臣』。 南洋大臣左宗棠批道: 『臺防緊要,所需兵輪布置,係屬實情。開濟快船,已派駐紮江陰,聽候長江 提督李軍門操練調遣,照護白茆沙、崇明、寶山一帶,以重江海之防,即不佞誓決 死戰之處,何能調撥臺澎?另請調蚊子船一節,江南僅有該船數祇,何能撥赴臺防 ?且閩省海防本由督撫分內主辦之事,該道何能越界仰求江南代為借籌?殊非情理 ,斷難准行』! 北洋大臣李鴻章批道: 『蚊子砲船本屬守口利器,惟北洋僅購數隻,現飭巡防各要口,不敷分佈,無 可移撥』(一○一)。 結果劉璈不僅碰了左侯相的釘子,所有要求還是一無著落。從這個實例看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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