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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經營紀(起清康熙二十二年、終於光緒二十年)

【第 85 頁:版面影像】

十二年,日本以全權大使至北京,請討生番,不成。

十三年,日本以軍討生番。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視師臺灣。事平,奏開番地,移駐巡撫,籌畫善後事宜,設團練總局。十月,詔建明延平郡王鄭成功祠,追諡「忠節」,以明季諸臣百十四人配,從臺灣人士之請也。

光緒元年春,設臺北府,改淡水廳為新竹縣、噶瑪蘭廳為宜蘭縣,增設�甯K、淡水兩縣。以南路同知駐卑南,北路同知為中路,駐埔里社,各加撫民,以理番政。令福建巡撫冬、春駐臺,夏、秋駐省。開人民渡臺入山之禁,從欽差大臣沈葆楨之請也。三月,討獅頭社番。北路統領羅大春通道至奇萊。宜蘭西皮、福祿兩黨相鬥,平之。

二年春,太魯閣番亂,討之。四月,澎湖大風。十一月,福建巡撫丁日昌巡視臺灣。

三年春,日昌奏豁臺灣雜稅。五月,�甯K知縣周有基查勘紅頭嶼,收入版圖。奇密社番亂,討之。六月,臺南旋風,所過之處,屋瓦盡撤。冬,建埔裹社廳城。

四年春,澎湖大風,通判蔡祥麟請賑。秋,臺東加禮宛、阿眉兩番亂,討之。

五年冬十月,福建巡撫勒方錡巡視臺灣。建淡水縣儒學。

六年,建臺北儒學及登瀛書院。

七年春,福建巡撫岑毓英巡視臺灣。改團練總局為培元總局。議移臺灣道府一缺於

【第 86 頁:版面影像】

彰化縣轄。建大甲溪橋,費款二十萬元。六月,臺南哥老會員謀起事,獲首謀者二人,皆武弁也,殺之。八月,臺南府治大火。澎湖凶,官民賑之。

八年春,旗後擬建行臺並電報公所。九月,兵備道劉璈委員查勘新開道路及撫番事宜。

九年,築砲臺於西嶼。夏五月,臺南府治大火。法越事起,詔命各省籌辦防務。兵備道劉璈以臺灣孤懸海外,為七省藩籬,防務最關緊要,而籌防之難,又較各邊省為尤甚。外則四面環海,周圍約三千餘里,無險可扼;內則中亙叢山,橫縱約二千里,生番偪處。議劃全臺為五路,酌派五軍,分其責成,並辦水陸團練,籌款募兵,以為戰備。

十年夏五月,以直隸陸路提督一等男劉銘傳任福建巡撫,治軍臺灣。夏,大疫,兵民多死。六月,法艦犯基隆,復犯滬尾,均擊退之。八月,法軍據基隆。銘傳退駐臺北。法軍遂封禁沿海。

十一年春二月,法艦攻澎湖,入據媽宮澳。三月,和議成。銘傳奏請專駐臺灣籌辦善後。四月,澎湖復大疫,耕牛多斃。九月,詔曰:『臺灣為南洋門戶,關係緊要,自應因時變通,以資控制。著將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常川駐紮。福建巡撫事務,即著閩浙總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設事宜,該督撫詳細籌議,奏明辨理』。於是銘傳為巡撫,兼理學政。置布政使司,設支應局、機器局、營務處、電報總局,頒行保甲制度。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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