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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

【第 53 頁:版面影像】

以上官民田園一萬四千一百六十二甲七分八釐八毫四忽九微八纖,又田園八十一頃五十七畝八分三釐九毫五絲一忽六微二纖九沙二塵六埃三秒一漠,共徵粟五萬一百五十三石六斗四升四合一勺。內除雍正五、六、七、九年里民首墾田園,奉文以雍正九年為始,准照同安縣則例化甲為畝徵輸,計少徵粟二千九百四十八石五斗四升九合四勺外,實徵粟四萬七千二百五石九升四合七勺。

附徵雜項餉稅項下

番社一十社,共徵銀二百一十六兩四錢。

港五所,共徵銀三百五十一兩四錢五分九釐。

罾二張,每張徵銀四兩二錢,共徵銀八兩四錢。

一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

縺五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二十九兩四錢。

二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

八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四十七兩四分。

船四十一隻共載樑頭九百三十八擔,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七十二兩二錢二分六釐。

【第 54 頁:版面影像】

蔗車一百五十六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八百六十六兩二錢九分一釐。

本鹿等四社生番認輸鹿皮折價銀一兩九錢二分。

含棲港魚二口,徵銀一百兩。

蕭壟檳榔二十四宅,徵銀六十兩。

笨港店四百一間,徵銀二百兩五錢。

另瓦五座,徵銀一十二兩五錢。

菜園一所,徵銀三兩。

樑頭餉稅溢額銀一百五十四兩四錢四分三釐。

糖二張半,共徵銀一十四兩。

乾隆四十二年里民首報,應於本年起科豎立糖四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二十二兩四錢。

乾隆四十四年里民首報,應於本年起科豎立糖五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二十八兩。

乾隆五十七年里民首報,應於本年起科豎立糖一張,應徵餉銀五兩六錢。

乾隆五十九年里民首墾,應於本年起科豎立糖半張,應徵餉銀二兩八錢。

嘉慶三年里民首墾,應於本年起科豎立糖二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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