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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頁:版面影像】 一兩二錢。 以上雜餉,共徵銀二千二百二十五兩二錢一分九釐。內除嘉慶十年冊報被水沖陷各則田園,應於本年為始,豁除無徵 餉銀四兩一錢;又豁除無徵番餉銀五兩八錢二分八釐,又豁除無徵車餉銀一十一兩二錢外,實徵雜項餉稅銀二千二百四兩九分一釐。 以上通縣應徵人丁、田園正雜等項截至嘉慶二十四年分奏銷止,總共額徵粟四萬七千二百五石九升四合七勺,共徵銀三千二百二十二兩二錢四分一釐。內坐編: 應支存留各款項下 一、應支經費項下銀一千一百六十二兩二錢九分三釐。內: 嘉義縣知縣俸銀四十五兩。門子二名、皂隸一十六名、馬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民壯四十四名,共九十三名:工食銀五百七十六兩六錢。 添設笨港縣丞一員,俸銀四十兩。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民壯八名,共一十四名:工食銀八十六兩八錢。 又乾隆五十三年奉文添設斗六門縣丞一員,俸銀四十兩。門子一名、皂隸四名、 【第 56 頁:版面影像】 馬夫一名、民壯八名,共一十四名:工食銀八十六兩八錢。 典史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共六名:工食銀三十七兩二錢。 新編嘉義縣儒學教諭、訓導二員,原俸並加品俸銀八十兩。齋夫三名、門子三名,共六名:工食銀三十七兩二錢。膳夫二名,工食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 佳里興巡檢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皂隸二名,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 添設斗六門巡檢改駐大武壟巡檢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皂隸二名,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 一、應支支發項下銀八百六十五兩四錢四分六釐。內: 本縣聖廟香燈銀二兩五錢二分。 春秋二祭啟聖公文廟、山川社稷邑厲等壇祠銀一百二十三兩二錢。又加關帝廟祭品銀一十八兩。嘉慶七年,奉文添給文昌祠祭品銀一十二兩。 鄉飲二次銀六兩。 習儀、拜賀、救護香燭銀六錢。 祈晴、禱雨、謝神香燭銀一兩二錢。 修理文廟、城隍、社稷無祀等壇祠銀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七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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