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52種: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第三番大租→第十節典賣字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十節典賣字

【第 676 頁:版面影像】

照。

道光二十年(庚子)二月日。

在場執筆□□□

番阿為毛干

立收典田銀字

妻六路后那

(二一)

同立杜賣盡根大租契字人半線保阿束社番加蚋,有承祖父田業租粟,現年王廷粲大租榖納四石四斗,王拱辰大租榖納一石六斗,陳居嫂大租榖納一石四斗。今因費用乏銀,愿將此各佃租額共七石四斗正出賣,先問房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懇向漢人李清出首承買,三面議定賣價銀三十五大員正,庫秤重二十四兩五錢正。銀、契即日同中收訖;其租隨即對佃付銀主管收,逐年任聽銀主收租,以為己利,向各佃完納,日後子孫不敢異言生端。口恐無憑,合立盡根契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盡根墾字內銀三十五大員正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三年十月日。

中人洪才

【第 677 頁:版面影像】

女結仔

知見

女孫紅存

同立盡根字番加蚋

代筆洪明玉

(二二)

立招典收大租銀字茅烏咀社番業主男老令馬下六、女打拂馬下六,先年承父招得漢人楊琳秀前來出首承墾,議納番主大租榖一石,坐土界址租聲悉載於番主招墾約內註明。茲因老令同妹乏銀應用,親身前來,向到承典主劉祖佐頭家手內典收過大租銀母六大員正。即日銀字人番兩交明訖;其墾約內遞年大租榖以抵銀利息之需,即對墾佃人量收,不得少欠。自丁巳年春起,以下不拘年銀,銀到租還。倘欲回籍別創,任從退收銀元,番主不得異言阻止等情,永付管收抵利。此係甘愿,均無相強,口恐難憑,立招典大租銀字合同各執一紙,又付番招墾約一紙共二紙,付於典主執照。

即日老令同妹實收到字內大租銀母六大員正,親收足訖,批照。

咸豐六年十二月日。

知見中人楊德標

.本文顯示:共  24  頁 .目前位置:第 14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