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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節典賣字

【第 656 頁:版面影像】

蘇占鰲官

中人

詹蘊官

代筆人紀文巧

知見阿成

耆番阿懷

通事□□□

立總借約貓羅社哆羅萬

土目□□□

隘首□□□

甲頭□□□

隊首□□□

(六)

立招耕收現租銀字東勢角扒打干社番阿四老阿沐,同妻馬六干名,有承祖父遺下單冬田一處,坐土山頂大湳�堙A四至界址分明。此田因溪河阻隔,往來艱難,不能自耕,又兼乏銀家用,前來招得漢人蘇乾萬承耕,當社議定遞年實納租榖七石正。經通土甲

【第 657 頁:版面影像】

三面收過現租佛銀十六元正,交阿四老阿沐收訖;言定將此田租交於蘇乾萬官前去管收十全年。其田自戊辰年冬起,至丁丑冬止,所有租粟以為抵銷字內銀母利息清款。至限滿之日,番不得向討取租粟,乾亦不得討取銀母利息。其田限滿後,將租納還番田主自收,耕人不得拖欠租粟;如無欠租粟,沐不得另招別佃。若遇年辰荒歉失收,田主不得向討租粟。此係人番兩愿,並無逼勒,今欲有憑,立招現租銀字一紙,付為執照。

即日批明:實收過字內現租銀十六元正,批照。

再批明:典限內若遇旱荒年辰失收,推下年補還,沐不得執拗滋事等情,批照。

再批明:沐此外又在乾萬手內加借過銀四元,其利榖候限滿,依社規照算,加補年限抵還。

嘉慶十三年五月日。

在場副通事□□□

見總土□□□

代筆人何廷翰

番阿四老阿沐

立招現租銀字

妻馬六干打歪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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