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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九 自乙酉年(一六四五)正月至三月

【第 405 頁:版面影像】

遇,崇禎癸未(一六四三)進士,附馬士英授職方主事。誕說蜂湧,召對稱旨,改御史,巡按浙江,自任募兵十萬。或曰:『餉將安出』?曰:『搜括可辦也』。以家丁數百人行。至杭州,掠市錢;杭人蹋署門逐之。撫臣張秉貞以聞,士英以遇邊材,調淮、揚。

徐曰:不曰浙江民逐巡按御史某,而曰為民所逐何?罪不在民也。猶改調者何?「猶」者可以已之詞也。樹黨殃民,至斯極矣!

明加鹽課。

遣戶科給事中倪嘉慶、中書胡承善掣鹽於瓜、儀,加鹽課引五分。史可法疏言:『揚州城內有總督、有提督、有鹽科,今又添監督;人人可以剝商,商本盡虧,利歸豪猾。不足之害,朝廷實自受之』。

甲子(十一日),明加思宗皇太子謚。

謚太子曰獻愍、定王曰哀、永王曰悼。或曰聞有太子北來之信,而預定謚以絕之也。

明增派浙、閩餉二十萬。

明史可法請以高傑部將李本深(考曰:亦作本身)為提督,不許;命太鹽盧九德馳諭黃得功還鎮。

【第 406 頁:版面影像】

時傑妻子尚在揚州,可法請以本深提督軍馬,與諸裨將分屯梁、宋間。劉良佐上書追論傑罪,又與澤清、得功合奏:『高傑無寸功,驕橫淫殺;可法乃欲其子承襲、本深為提督,是何肺腸?請分其眾將之』。馬士英持不可,曰:『彼所部烏肯輕屬人?假諸將以軍號,待高元爵長而還之』。王從之。令邢氏同元爵照舊統轄;本深仍領前鋒,俟有功優敘。以提督體統尊,故不許也。尋邢氏上書固請以本深提督,衛允文亦具疏如邢氏言;從之。命未下,而得功引兵趨揚州,攘袂言曰:『固當以此州還我』!可法在徐州聞之,馳還揚州,遣同知曲從直、中軍馬應魁入營問故;得功曰:『吾為大將,功最多,僻處瀕江小邑;高傑有何勞績而食數城?姑念其死,割以高郵、寶應、江都三縣養其妻子足矣!餘非高有也』。可法曰:『吾非不知將軍功,又非愛高而右之也。徒以彼士馬多、令不一,今日驟奪,明日必亂;是將軍首難也,其異於興平者幾何』?得功揮其眾少卻。王命太監盧九德、高起潛宣諭曰:『大臣當先國事而後私仇,黃得功若向揚州,使高營兵將棄汛東顧,敵人躡之而南,誰執其咎?朕於諸藩恩禮有加,諸藩亦當恪守臣節,無輕舉以誤國家』。又諭可法解諭得功,毋與孤兒寡婦爭搆。得功不得已引還。尋左良玉疏言:『忠胤將同壓卵』;袁繼咸亦疏言:『興平有可念之勞』。詔贈傑太子太保,許其子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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