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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九 自乙酉年(一六四五)正月至三月

【第 411 頁:版面影像】

起潛忻然諾之。元爵拜,邢氏亦拜,並拜可法;可法不受,環柱走。明日,起潛宴可法;甫就坐,令小黃門衣蟒者數輩挾可法坐不得起,令元爵拜,邢夫人亦拜,父呼之。可法不得已,為盡歡。夜坐,屏人召應廷吉入,仰視曰:『紫微垣星失曜,奈何』?廷吉曰:『上相獨明』。可法曰:『吾昔為上相,今瑤草矣(考曰:士英字瑤草)。雖然,輔弼皆暗,上相其獨生乎』?愴然者久之。

己巳(十六日),明諭宗藩、勳戚、武臣,不得非法罔利。

時武臣借口助餉,往往破人產。延陵朱一馮者,已革巡撫也;家殷富,為眾怨所歸。史可法嘗造廬請助餉萬金以塞眾口,一馮不答。及高傑鎮揚,膚訴者沓至,傑疏於朝。王以一馮身為大臣,多藏厚亡,大喪縉紳之體;命察其田產。一馮浮海遁入閩;其子庠生號長源者,隆冬追比,至墮其二指焉(考曰:參「南都甲乙紀」、「青燐屑」)。王諭部臣曰:『捐助原聽民樂輸、抄沒乃朝廷偶行,豈刁民獻媚報仇之事?宗藩、勳戚須敬禮士大夫,與地方相安,不得非法罔利』。尋給事中吳希哲奏:『假宗、冒戚、偽勳、奸弁橫行不道,虐民戾商』。命嚴緝之。

癸酉(二十日),明欽天監奏:『日月色甚赤』。

王曰:『是何分野,何無占候?其訪術者舉用』。

甲戌(二十一日),明進蔡奕琛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考曰:「南都甲乙紀」

【第 412 頁:版面影像】

以為壬申事)。

明追封弟由為潁王。

乙亥(二十二日),明禮部請朝日;命俟南郊禮成行之。

徐曰:特書何?譏慢也。

丙子(二十三日),明改思宗廟號曰毅宗(考曰:「南都甲乙紀」以為甲戌事)。

先是,趙之龍奏:思非美謚,請改;不許。至高弘圖、顧錫疇已去位,禮部余煜上言曰:『按謚法:道德純一曰思、追悔前過曰思。先帝憂勤十七年,念念欲為堯、舜者也,遭家不造,亂階頻起;而所用之人,又皆忍於欺君,率致誤國,於先帝何咎焉?道德純一則似泛、追悔前過則似譏,於覲揚無當也。且唐、宋以來未有謚「思」者。周之思王、漢之後主,闇弱何足述乎!謚法:有功安民曰烈。今國破家亡,以身殉國,何烈之有?若激烈之「烈」,又非謚法之謂也。周之烈王、威烈王、漢之照烈、魏之烈宗、唐之光烈帝,未嘗殉難也。他日書之史冊,將按謚法乎,不按謚法乎?故曰「思」、「烈」二字舉誤也。然則謚宜云何?先帝英明神武,人所共欽;而內無聲色狗馬之好,外無神仙土木之營;臨難慷慨,合國君死社稷之義。千古未有之聖主,宜尊以千古未有之徽稱。考訂古今,不得已而擬其似,當謚曰毅宗正皇帝』。從之(考曰:余煜疏見「臺灣外紀」。據云禮部尚書,誤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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