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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爝火錄卷四(起甲申、大清順治元年、明崇禎十七年六月朔)

【第 259 頁:版面影像】

陽磯,宮人多漂沒;僅以身免,就吉王於長沙。十六年八月,張獻忠陷長沙,王走衡州就桂王。衡州繼陷,同吉王、桂王走永州,巡按御史劉熙祚遣人護三王入廣西。

帝命該督臣加意保護供膳。

管紹寧請遴選內閣誥敕房諸官,各以資納授。

命時享禮暫於奉先殿行。

禁詔赦為駢蔓之文。

寧南侯左良玉報稱副將蘇薦、游擊朱國強斬賊四百餘級,獲偽官江一洪,獻俘京師。

補黃煥、張居起原官。

高傑發總兵李朝云赴泗州,參將蔣應雄、許占魁、郭茂榮、李玉赴徐州防守。

改鑄神武營關防。

命實禁旅之用,以十二團營舊多老弱故也。

阮大鋮上「孤忠被陷之由疏」,言『鋮於天啟甲子,見逆璫魏忠賢與在外門戶諸人終攜始合,擅政弄權;時為吏科給事中,力請終養,以避其焰。后蒙起用鋮守

【第 260 頁:版面影像】

官太常少卿,七十日即乞休還山;竄跡窮山,不入城市。凡忠賢擅竊威福,皆鋮在山林息影惟恐不深時也。且當天啟年間,從無一官之躐、一字之諛、一言之建;甚且「點將錄」內,勒入鋮名於其中,冀殺鋮而后快。鋮與崔、魏之黨,不惟風馬牛不相及,且冰炭水火之不相安(一作容);亦既昭然矣。「逆案」冤及於臣者,蓋謂鋮在科時,孫慎行以紅丸邪議,搖動皇祖母、皇考。是時,旨下九卿科道會議。給事中魏大中上言,內有「張差、崔文昇,所謂先帝之賊也。張差所由,誰不知為鄭國泰所為,宜究問指使」。又有「李可灼之案(一作藥),不合之崔文昇不備;崔文昇之逆,不溯之張差不明;鄭國泰、鄭養性、方從哲之罪,不參之三案不定:悉置諸臣以應受之法」。此皆大中大逆不道、血口污天語也。鋮與同官正色斥之,且語曰:「三朝仁孝無間,凡為臣子處此,安得以無根之言挑釁骨肉」?故堅持不出議單。今「三朝要典」具在,可覆案。而同鄉左光斗迫臣出議甚力,此札尚在;鋮不之應。從此,大中與大中之黨恨鋮入骨。適鋮俸在前,思奪鋮首垣,百計排阻。鋮浩然而歸,黨怒不釋。鋮與相國馮銓有文字交,歸過涿州,一晤即行;而大中門客汪文言遂誣鋮與銓以叩馬獻策。夫鋮與銓在涿州,忠賢在深宮近侍,其馬安得而叩之?況相國今已合家殉難,生平忠佞,定於蓋棺矣。后大中以巧救汪文言疏糾忠賢,為忠賢所仇,被逮以死。記光斗、大中死於乙丑之秋,而乙丑之秋正鋮躬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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