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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頁:版面影像】 墨塗之,歲歲增加;官戶皆然。聞先國王曾欲變革,集眾議,以為古初如此,或深意有所禁忌;驟改前制,不便。遂至今仍之。過市所見,無不盡然。 入市貨物,無肩擔者。大小累重,皆戴於首;即大甕、束薪,皆然。登坡、下嶺,矯首曳袖而行,無偏墮者。 土妓行市中,暑月衣襟上亦用紅絹緣於領掖間,以此識別。「舊錄」云:『良家入市,手持尺布以自別』;今亦間有之。 婦人抱小兒者,惟一手操小兒腰臂,令騎坐左右腰叉上;所見皆然。 貢舶,式略如福州鳥船。船掖施櫓,左右各二。船長八丈餘,寬二丈五、六尺。前明洪、永中,皆賜海舟;後使臣請自備工料,於福州改造。今本國舟工,亦能自造如式。其各島往來通載之船,大小皆尖底,底板鱗次;太平山船加飾欄檻為異。小船,皆刳獨木為之,極輕捷;村民、漁戶皆用之。一舟不勝載,則雙使為用。 通國惟國王肩輿,仿中國式,或十六人、或八人。轎上亭蓋帷幔,悉如中國。國相、法司以下,皆兩人肩輿,式皆矮小;著扛木於轎頂,二人前後舁之。轎高不踰三尺許,席底,趺坐;遠望如籠榼然。前使「汪錄」云:『不知其中有人』;信然也。貴族亦有造作精緻者,用羅漢杉木雕鏤,銅飾錦邊,繪里紗縠為蔽;而其高下、大小則一也。 國中無車,山榖非所宜也。 【第 82 頁:版面影像】 馬,與中國無異,高七、八尺者絕少。蹀躞善行,山路崎嶔,上下沙礫中不見顛蹶;此則其所習也。上山、涉水,則馳。 地既多暖,冬草不枯;馬終歲食青,不識棧豆。故雖村戶下貧,亦皆畜馬;有事則斂用之,事過散還。村家亦有以馬耕者。 鞍,制同中國,黑漆、紅漆不同。有極精者,鞍前後加紅帕四條分垂左右,以為馬飾。 韉與障泥,皆從簡略。仕宦者,或用紅氈一條。 勒口索,貴家多用五色相間蕉布全幅,入手兩盤垂之,尚及兩脅也。 鐙,以木為之,式如曲杓形;一邊著繩繫鞍下,空其口以便赤足穿踏。或&9488&皮為之,朱、黑漆有極精者。 國人騎馬,皆不用鞭。能騎者,縱控令速行;否則,折樹梢用之,下馬即擲去。 宦家女人騎馬,擁領蔽面,多側坐鞍上,兩足共一鐙,人控徐行。前使「汪錄」有記,今偶見亦有之。 弓,長七尺余,卓地高齊屋檐。箭,比中國箭乃較短一握許,射必卓地。執靶時,不在正中;乃就下窄處扣弦發。矢皆用決拾如古制,發不甚遠。「舊錄」云:『射二百步外』;則未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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