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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次問答節略

【第 35 頁:版面影像】

李云:無論如何,總請再讓數千萬,不必如此口緊。

伊云:屢次說明,萬萬不能再讓。

李云:又要賠錢、又要割地,雙管齊下,出手太狠;使我太過不去。

伊云:此戰後之約,非如平常交涉。

李云:講和即當彼此相讓,爾辦事太狠、才幹太大!

伊云:此非關辦事之才,戰後之效不得不爾;如與中堂比才,萬不能及!

李云:賠款既不肯減,地可稍減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

伊云:兩件皆不能稍減;履次言朋,此系盡頭地步,不能少改。

李云:我並非不定約,不過請略減,如能少減,即可定約。此亦貴大臣留別之情,將來回國,我可時常記及。

伊云:所減之數,即為留別之情;昨已告伯行星使,初約本不願改,因念中堂多年交情,故減萬萬。

李云:如此口緊手辣,將來必當記及!

伊云:我與中堂交情最深,故已多讓;國人必將罵我,我可擔肩。請於停戰期前速即定議;不然,索款更多,此乃舉國之意。

李云:賠款既不肯少減,所出之息當可免矣!

【第 36 頁:版面影像】

伊云:日前會議說明,換約後一年內兩斯各還五千萬,又一年將餘款一萬萬還清,息可全免。

李云:萬一到期款借不到,但出息可乎?

伊云:不能;此與日前所說相同,但認息不還本,只算日本借錢,我國無此力量。

李云:中國更無力量。日本開戰以來,未借洋債;中國已借數次,此日本富於中國之明證。

伊云:此非日本富於中國,日本稍知理財之法。

李云:中國將效日本理財;現在甚貧,借債不易。

伊云:我看甚易,斷不為難。

李云:現在毫無頭緒,俟我回國再議;如三年之內本還清,可免息否?

伊云:三年內果能還清,息可全免。

李云:約內可添明「若三年內後清還」云云。此乃活語;如此寫法,不過少有體面,所有便宜無多。

伊云:約內寫明「第一次交清後,餘款認息」云;如三年不能交清,則以前之息必須一體加添。

李云:三年內清還免息,如不還,一併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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