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34種:小腆紀年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八 自九月至十二月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八 自九月至十二月

【第 351 頁:版面影像】

書,謂不足齒於人類;蓋以為有文無行者戒哉!

獻賊陷明州,川南道胡恆、知州徐孔徒死之。

恆,竟陵人,官川南道,駐節州。賊至,恆命幕客汪光翰出調兵來援;未至而城陷。恆與其子之驊戰死,妻樊氏、妾成氏、馮氏、之驊妾周氏、僕京兒、弩來、婢女二人俱從死;惟之驊妻朱氏及幼子峨生得脫。孔徒,江西人;賊欲生降之,不屈死。時賊屯兵文筆山,驅士女登城環守,徹夜鳴鉦;假寐者立斬。日未曛,即不許舉火;覘有燈光及耳語者收之,左右數十家皆坐。

獻賊陷明蒲江,知縣朱蘊羅死之。

蘊羅,江夏舉人。城陷,巷戰被執,全家俱死。

明州舉人劉道貞起兵拒獻賊,戰於雅州小關山,大破之。

道貞字墨仙,天啟辛酉(一六二一)舉人。賊陷,道貞走沈黎,與指揮使曹勛合謀起兵。賊至雅州,道貞及勛拒戰於小關山,大破其眾,斬千餘級。自是嚴道以南,不被寇害。

戊午(初四日),明錦衣衛捕得行賄於李沾者,詔勿問(考曰:本「南都甲乙紀」)。

錦衣馮可宗捕得江陰人行賄於李沾者,士英為之請於王,詔勿問。時士英比周群小,賄賂公行,門下僧利根為次餽獻之高下。沾嘗進玉帶,慮士英不之重,屬利

【第 352 頁:版面影像】

根稱為至寶;士英遂以進於王,王每服以御朝(考曰:本「續幸存錄」)。故輔周延儒子奕封乞恩免贓;有舉人汪庶者與延儒弟正儀聯姻,士英微時嘗貸於徽商汪曙而不應,心銜之,以曙與庶同音,乃擬旨於汪曙名下追贓,免奕封所坐六萬之半而坐曙贓六萬。時王禁朝臣宴會,而士英、大鋮與群小每夕醵飲為常。

徐曰:特書何?罪士英之無忌也。

己未(初五日),明以降賊臣張縉彥總督北直、山西、河南、河北軍務,給事中李維樾疏糾之;不報。

縉彥,前以兵部尚書污偽職,賊敗西行。縉彥至太原,偕降賊陳永福之部將大同張一方、懷慶蔡元吉脫身走豐峪山,著黃冠走盤駝,炙人肝而食。八月之五日,擒府縣偽官於新鄉,偽都尉黃某追襲,一方伏林中射殺之,乃俱南還(考曰:本「北略」「附記」)。縉彥乃更詐言集義勇,收復列城。大學士王鐸薦之,士英納其賄,授原官,總督北直、山西、河南、北軍務,便宜行事。維樾劾之曰:『縉彥闇曶失機,寸斬莫贖;逆賊入宮,青衣侯點。總督何官?顧畀賊臣,胡刑賞倒亂如此地』!不報(考曰:崇禎時,江浦知縣李繼樾擒斬賊諜,追賊鏖戰,論功陞賞。弘光時,繼樾升科道:江浦人劉肇名述之甚詳。繼樾其維樾之訛歟?抑本兩人也?附志之)。

.本文顯示:共  33  頁 .目前位置:第 12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