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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9 頁:版面影像】 明桂王常瀛薨。 王,神宗子也,初封衡州。獻賊之亂,王徙寓廣西之梧州,以病薨。長子安仁王由 襲封,旋病卒。丙戌春,閩中立王少子永明王由榔為桂王,即永曆帝也(考曰:「南都甲乙紀」謂謚王曰端,劉湘客「行在陽秋」亦云端王。而「明史」「三王紀略」則曰桂恭王常瀛,且云:『南都陷,諸臣欲奉恭王監國,聞閩中立而議遂寢。是年,王薨於蒼梧』。似王之薨在南都亡後也。亂後聞見,言人人殊,附志以俟考焉)。 己丑(初五日),明鳳陽皇陵災。 太監谷國珍奏:『皇陵是日災,松柏皆燼』。 徐 曰:特書何?紀異也。 明開屯海中玉環諸山。 明命前唐王聿鍵居平樂。 徐 曰:特書何?為閩中監國張本也。 明命生員納銀入貢。 廩生銀三百兩,增生六百兩,附生七百兩。尋令廩生加納通判。 明總兵邱磊下獄死。 【第 360 頁:版面影像】 磊,鄒平人。少為諸生,有才名;走遼東,詣軍門上書。嘗與左良玉從軍摽掠,坐法論斬;磊願以身獨任罪而免良玉於死,磊系刑部獄。崇禎十三年(一六四○),良玉捐萬金救之。侯恂再出督師,奏以磊為山東總兵。與劉澤清不相能。澤清之南下也,過安東,磊掠其輜重,澤清慮為儕輩笑,匿不聞;而請命磊渡海收登、萊。磊於白沙祭海,將以眷屬、輜重北發;澤清搆之於督師史可法,謂其有異謀。初六日庚寅,磊以百餘騎至安東;副總兵柏承馥紿磊進署,突兵擒之,下淮安獄。澤清自往唁之,置酒把臂嗚咽;諭獄吏小心承值,會當疏請。無何,得旨賜自盡;議者多冤之。良玉之東下也,蓋亦因磊死云。 徐 曰:「明史」、「三王紀略」、「南都甲乙紀」諸書皆云:『邱磊有罪,下獄死』。茲不云有罪者何?莫須有之獄,何以服天下也! 明寄流寓諸生於淮安府學。 劉澤清幼時習舉子業,以毆殺一隸走京師,應兵部將材舉第一;故頗自詡能文。大治淮邸,費千金搆水閣,招諸生吟詠歌頌。奏請安流寓青矜,以便科舉;遂有是命。 明命遼王□□居台州(考曰:按「明史」「世表」:遼於隆慶二年國除,未聞續封。茲遼王者,何人歟?「南都甲乙紀」載諸王甚多,如居祁陽王於邵武、居臨汝王於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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