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371 頁:版面影像】 剮兩乳死,余智之妻楊氏罵賊死。 獻賊陷明興文,知縣艾吾鼎死之。 吾鼎,漢陽人也,崇禎庚辰(一六四○)特用榜進士。 獻賊陷明筠連、高縣、珙縣、慶符、隆昌。 時敘州屬邑皆陷,紳民殉難者:珙縣舉人向科,前江陵知縣也,闔家死;慶符人張祖周投繯死。婦女則筠連蘇某妻毋氏墜崖死,高縣陳某女三姑投水死,隆昌諸生劉茲妻盧氏抱夫屍哭罵被殺死。 獻賊陷明納溪。 納溪有二王氏婦:一為生員閔某妻,被劫投繯死;一為生員易某妻,不受污投崖死。 獻賊陷明瀘州。 原任澤州知州韓洪鼎、原任推官韓大賓俱不屈死。方旭及方伯元、曾薦祚、鍾子英,皆諸生也。賊掠生員至營中,有泣訴求脫者;旭叱之曰:『丈夫死即死耳!乞憐何為』!賊支解之。伯元亦罵賊被殺,薦祚投水死,子英與妻同投江死。 明瀘州衛指揮王萬春起兵拒獻賊不克,死之。 萬春見賊所至多降,忿怒,率屯兵拒戰數日;兵敗被執,全家死之。 【第 372 頁:版面影像】 明義僧晞容起兵破獻賊於豹子硐。 晞容,七寶寺僧也。賊攻豹子硐,晞容曰:『硐中數百萬生靈,豈可坐視其死』!糾鄉勇五百人拒戰,身先衝殺;賊大敗,硐圍解,前後殺賊千計。一日賊突至,遂為所害。 徐 曰:義僧何?變文以起例也。「紀年」之錄忠義也,先錄其功;婦女也,奴僕也,僧也,概以義許之,將以愧夫士大夫之不如婦女、奴僕與僧者! 明以李永茂為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潮等處。 辛丑(十七日),明史可法疏論恢復事宜(考曰:「南路」云十一月十七日辛丑疏,「甲乙史」則云十二日)。 疏曰:『自三月以來,陵廟荒蕪、山河鼎沸,大仇在目,一矢未加。臣備員督師,死不塞責。晉之末也,其君臣日圖中原而僅保江左;宋之季也,其君臣盡力楚、蜀而僅固臨安。蓋偏安者,恢復之退步;未有志在偏安而遽能自立者也。大變之初,君臣灑泣、士庶悲哀,痛憤相承,猶有朝氣;今則兵驕餉屈、文恬武嬉,頓成暮氣矣!屢得北來塘報,皆言清必南窺:水則廣調唬船,陸則分布精銳;黃河以北悉為清有。而我河上之防,百未料理。人心不肅、威令不行,復仇之師不聞及關、陝,討賊之詔不聞達燕、齊,晏然以不共戴天之仇置諸膜外。遂使北朝翻得以僭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