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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7 頁:版面影像】 不亦休乎?昔李晟收復長安,令軍中五日內不得輒通家信;今長安未復,非諸臣問家之日也』!尋遂安伯勳衛陳 請襲,适又參:『自都邑變遷,山河阻絕,世次無憑,單詞莫信。該勳一請再請,視五等之封,同土塊之乞;將與菜傭都督一醉告身,可以乘時拾芥而攘取乎』?适於疏劾抄參不少假借,而部臣竟置不理,旋駁旋用;於是職掌掃地矣(考曰:本「甲乙編年」)。 徐 曰:特書何?予之也。千人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如适者,無愧科臣矣! 明命魯王以海移居台州。 徐 曰:特書何?為浙東監國張本也。 明潁州生員盧鴻上七政曆。 丁未(二十三日),日短至,明淮安地震。 徐 曰:一陽初生而地震,陰不藏陽也。孱主立國,微陽之象也;臣下搆釁,震之象也。故連而書之。 明以張鳳翔為兵部尚書,巡撫蘇、松;盧若騰為右僉都御史,督理江北屯田,巡撫廬、鳳。 明命太監高起潛提督江北軍餉。 明諭部臣毋倖濫。 【第 378 頁:版面影像】 諭兵部,以職方監紀多倖濫。又諭禮部,以諸臣陳乞可厭、宗室呼籲難憑,宜慎辨之。 己酉(二十五日),明命總兵黃斌卿改駐安慶。 斌卿偵知左良玉難制,請改駐皖、池;從之。 明山西道御史沈宸荃疏劾張縉彥、王永吉、何謙、邱祖德、黃希憲、魯化龍罪;命逮何謙等,宥縉彥、永吉勿問(考曰:「南略」引諸書皆云十二月二十五日事)。 宸荃號彤菴,慈谿人;崇禎庚辰(一六四○)進士,授行人,奉使旋里。南都立,擢山西道御史。初言五事,曰破方隅以立臣表、端品望以立臣模、礪廉潔以清臣操、殫心力以供臣職、息凌躁以安臣分;皆切時病。又言:『疆場之情形日變,臣下之泄沓日深,儀文興作,粉飾太平;黨邪醜正,喜譽惡直:幾不知宗社孔棘、國事阽危也。餉入六百餘萬,而淮、徐四鎮及督師歲計已需二百四十餘萬;江、楚藩鎮、督撫各標,京營、京口、浦口各鎮,其所需又豈淮、徐比哉!即小民賣男鬻女、有司敲骨剝髓,亦未能足;非陛下臥薪嘗膽時邪!且北望山陵,麥飯無展,中原、河北淪為異域。今西北風塵,尚有東南託足;倘東南復起烽火,則將稅駕何方?觸目心悲,又何暇計及服御儀文之間乎』!會縉彥、永吉挫卹無功,宸荃乃抗疏劾之曰:『徑略山東、河南者,王永吉、張縉彥也。永吉失機之將,先帝拔為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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