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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節其他契字

【第 728 頁:版面影像】

,亦批是實,再照。

道光十年十月日。

知見人房姪鶴

房兄玉衡

堂兄明楊

母親陳氏

胞叔球

親兄光

賴好

族姪存

親兄光壽

林右

邱養

親立杜賣盡根田厝契人

邱富

(二二)

立典契東螺西堡眉�堛懇f媽生未說等,有承祖父開墾熟田三埒,坐落土名西勢寮莊

【第 729 頁:版面影像】

前,東至貓利園為界,西至小圳為界,南至貓利園為界,北至自己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年載租粟五斗滿。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西勢寮莊陳萬永官出首承典,當日同中三面言議時值契價佛銀一百三十大員正。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付與銀主掌管耕作,不敢阻擋。其田明約自道光乙未年春耕起,限至丁未年冬止,對媽生未說備足契面銀一齊取贖;如若至期無銀可贖,將田永付銀主掌管,不敢生端異言滋事。保此田係是媽生承祖父物業,與房親叔兄弟侄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契他人,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不明,媽生自一力出首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典契字二紙,各執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契面銀一百三十大員正完足,再照。

道光十四年十二月日。

代筆(媽生自筆)

為中人尚山未說

知見卯未說

再見子元順未說

立典契字眉�堛懇f媽生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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