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52種: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第三番大租→第十一節其他契字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十一節其他契字

【第 752 頁:版面影像】

知見人堂伯烏定

立出轉典園契字人鍾福壽

侄添

批明:園作二份均分,有福應分東畔園一申,闊嘴應分西畔園一甲,再照。

批明:此契在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十七日續回闊嘴應分一半,銀主收回銀七元,批照。

再批明:上手盡根契丈單一應存在鴨仔手,批照。

(三九)

立杜賣盡根水田山崗契字人古慶義,情因先年自置有水田山崗一處,坐落土名南勢坑。西片經憲丈明田兩甲五釐零,原帶大坡圳水並泉水通流灌溉,又帶伙房一座。又北片茅屋一座,週圍竹木、樹木一切在內,又帶番租一石八斗,又帶門首魚塘一口,又帶北片魚塘一口。其界東至大河透北大河為界,西至自己屋角立石,直上至鴨母坑龍崗頂倒水為界,南至塘塍背右邊立石田唇,直透路轉角石塍,直透竹頭墩直下大河為界,北至大窩口面伯公龍崗透上至林家毗連為界;四至界址即日同中面踏分明。欲行別創,先儘問房族至親人等不欲承領,後托中引就於賴永政出首承買,當日同中三面言定時值田

【第 753 頁:版面影像】

價銀一千四百八十元正。其銀交於義親收足訖;此田亦交於政支理掌管,永遠為業,界內寸土不留。倘有來歷不明,係賣主一力抵擋,不干買主之事。自賣以後,異日子孫人等不得言增,亦不得言贖,亦不敢異言生端舞弊等情。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杜賣盡根水田山崗契字一紙,又帶丈單一紙,又帶上手老契一紙,又帶紅契一紙,又帶典契一紙,又帶收定一紙,付執為照。

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六日。

說合中劉鴻元

梁日新

黃淡梅

劉阿華

在場知見人李發興

葉清河

李福興

林木水

謝泰義

代筆人謝開桂

.本文顯示:共  29  頁 .目前位置:第 28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