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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9 頁:版面影像】 此閩浙之任,並拜招撫之諭」,又謂「歸順人眾,具數奏聞」是也。在鄭氏則謂之和議,蓋自以代表明朝,而與清為對等之國也。嚴格言之,成功既奉明正朔,則帝在安隆,和議之事,自當稟承帝命而行。若清廷專與鄭氏言和,撤東南之師以併西南,則帝室危亡,可立而待。幸而成功以三省相要,和議不成,後世猶留忠節之名(清光緒元年正月初十日,謚成功曰忠節)。若其成也,豈竟如成功所謂「清朝若信吾言,則為清人;若不信吾言,則為明臣」耶?抑竟如劉清泰所譏「無三省則舍我而忠於彼,將有三省,棄彼而忠於我」耶?蓋和議二字,在當時不過為率爾相稱之辭,對清廷不過為緩兵取糧之計。當和議初起時,成功即謂「清朝亦欲貽我乎,將計就計,權措糧餉以裕兵食也」。故此事只可作為竹軍之詐計,不可視為正式之和議。蓋觀於成功之屢次與其父書及與其弟渡舍書,便可知成功之於和議,實係詐計,非其真心,故不可以春秋之義責之也。此書對於和議一事,自永曆七年正月,至十三年十二月,前後七年,若斷若續。來往文書,有二十餘件之多,此書所載,最為詳備,十之七八,皆他書所未見;然亦尚有遺漏未載者三四篇,且與他書所載文書有異同也』。 藩令取運船料發各鎮造脩戰船,以赴北征。一應船務,俱委右軍忠振伯料理。 報稱中提督甘輝假回思明養病,藩行戶官送葯費三百兩,諭曰:『護國嶺力戰所致。盡瘁報國,先帝在天之靈,實憑貺之!須善調攝,以赴師期,二月初旬,當馳赴軍前也』。軍中聞之,無不感奮。 二十五日,遣總制行軍司馬兼水師前軍張英總督北征水師,總督後提督萬禮督同左 【第 110 頁:版面影像】 右先鋒、前鋒等鎮,前往溫州、福寧州、牙城、瀲寨等地方取積糧餉。 二月,本藩駐蹕三都。 初七日,張英、萬禮等師至溫州金鄉衛,即議攻城。虜偽遊擊翟永壽、守備王虎、衛官于起麟能識時勢,獻城迎降。隨撥中衝鎮蕭拱辰鎮守,為老營安撫,市肆不易。其虜官兵願回者聽之。所報城內米粟甚多,另客商湖絲三百餘擔。藩遣船運載勻給。 二十一日,遣右戎旗鎮周全斌等出師福安內港三十里地方取糧,克拮坑寨,積糧三個月,班札原汛。 三月,本藩督師北上,進至鎮下澳,阻風,遲留不得前往。隨駕□思明州。撥後提督萬禮督正兵鎮韓英、左右衝等鎮,輪番防守閩安鎮並羅星塔等處寨城。吊(調)左戎旗鎮林勝回思明州。 遣水師前鎮左營李順同水師後鎮施舉前往浙省定海等處採探虜息,並招徠松門一帶漁民,以為進取長江嚮導。後施舉至定關追□□,□風水不順,施舉坐駕船飄流入港,眾寡不敵,被虜所執,不屈, 海而死。 遣戶部主事鄭省英督理沙關地方事。 四月,本藩駐蹕思明州。委前提督同戴罪兵官張光啟點驗防守思明州水陸官兵有無老弱,旗幟是否鮮明,盔甲、火箭、銃器、被牌、火龍、彈子、斧頭、船隻等項是否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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