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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9 頁:版面影像】 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設一府二縣。以府為承天府,天興縣、萬年縣。楊戎政為府尹。以莊文烈知天興縣事,祝敬知萬年縣事。行府尹查報田園冊籍,徵納□銀。改台灣為安平鎮。 十八日,本藩令諭云: 『東都明京,開國立家,可為萬世不拔基業。本藩已手闢草昧,與爾文武各官及各鎮大小將領官兵家眷□來胥宇,總必創建田宅等項,以遺子孫。計但一勞永逸,當以己力京(經)營,不准混侵土民及百姓現耕物業。茲將條款開列於後,咸使遵依。如有違越,法在必究。著戶官刻板頒行。特諭。 一、承天府安平鎮,本藩暫建都於此,文武各官及總鎮大小將領家眷暫住於此。隨人多少圈地,永為世業,以佃以漁及京(經)商取一時之利;但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 一、各處地方,或田或地,文武各官隨意選擇創置莊屋,盡其力量,永為世業;但不許紛爭及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 一、本藩閱覽形勝,建都之處,文武各官及總鎮大小將領,設立衙門,亦准圈地創置莊屋,永為世業;但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 一、文武各官圈地之處,所有山林及陂池,具圖來獻,本藩薄定賦稅,便屬其 【第 190 頁:版面影像】 人掌管;須自照管愛惜,不可斧斤不時,竭澤而漁,庶後來永享無疆之利。 一、各鎮及大小將領官兵派撥汛地,准就彼處擇地起蓋房屋,開闢田地,盡其力量,永為世業,以佃以漁及京(經)商;但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 一、各鎮及大小將領派撥汛地,其處有山林陂池,具啟報聞,本藩即行給賞;須自照管愛惜,不可斧斤不時,竭擇而漁,使後來永享無疆之利。 一、沿海各澳,除現在有網位、罟位、本藩委官徵稅外,其餘分與文武各官及總鎮大小將領前去照管,不許混取,候定賦稅。 一、文武各官開墾田地,必先赴本藩報明畝數而後開墾。至於百姓必開畝數報明承天府,方准開墾。如有先墾而後報,及少報而墾多者,察出定將田地沒官,仍行從重究處』。 六月,藩駕駐承天府,遣發各鎮營歸汛。左先鋒札北路新港仔、竹塹,以援勦後鎮、後衝鎮、智武鎮、英兵鎮、虎衛右鎮繼札屯墾,以中衝、義武、左衝、前衝、遊兵等鎮札南路鳳山、觀音山屯墾。頒發文武官照原給額各六個月俸役銀付之開墾。 十六日,宣毅左鎮萬義、右衝鎮萬祿據銅山所□叛逃歸虜,挾管銅山地方事忠匡伯張進以歸,不從,死之。先時藩派義、祿等二程來□,暫札銅山地方,至是催另□到,遂據城從虜,挾持張進同叛,進詐□□□密室請□□□藏火藥與之□□□□頗知不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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