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07 頁:版面影像】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日。 知見人(叔)府叔 楊全老 立根盡退契人 楊貢老 作中人(兄)榮老 代筆人郭對老 (二二) 立杜賣佃底田契人徐玉瑟、徐玉琴、徐玉簫,同姪秀升,於乾隆十九年,明買有佃底水田犁份半張,坐址土名楓樹腳德滕莊界內,東至徐、黃二宅田埤直透為界,西至大圳溝為界,南至徐宅田為界,北至徐宅田為界;四至明白。經官丈過田甲二甲五分正,帶大小圳路分汴水額原配通流灌溉,併帶牛車路直透到田,遞年納業戶吳課租二十石。今因內地創置會議,情願付玉瑟來臺,將此田盡根變價,先問兄弟叔姪房親族戚人等不欲承受,即托中引就賴六合出首承買,三面議定盡根價銀二百八十大員正,折紋銀庫陀一百八十四兩八錢。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田盡界併帶各等項踏明,付買主掌管招耕,收稅納租,永為己業。一賣千休,永不得言找、言贖。保此田果系玉瑟兄弟明賣歷掌已 【第 208 頁:版面影像】 久,未曾鬮分,與兄弟叔姪房親人等毫無干涉,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來歷不明,及拖欠課租各項等情;如有此情,系賣主抵擋明白,不干買主之事。此系兩願,各無抑勒,今欲有憑,立杜賣佃底田契一紙,併連上手契一紙,又買圳車路契一紙,共三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契內銀一百八十四兩八錢完足,再照。 業主批:四十五年以前,課科圳車清楚。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日。 陳秀昆 在場人 陳雲漢 陳定蒼 為中人 會雲裕 元韶 姪楓 在見房親堂弟必禮福 姪孫昌元 代筆胞姪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