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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3 頁:版面影像】 在見人伊燕友 立退田埔契字人楊昆玉 (二六) 立杜賣佃底契人鍾登進,同胞姪輝英等,承兄登瑞、登璉於乾隆四年,承買徐常奕田屋物業,坐落土名三分埔莊東勢,東至賴宅田,西至莊邊大圳溝,南至車路,北至帶竹圍一列,至大圳溝;四至界址分明。原田六甲,經官丈過溢田一甲零七釐,帶水分六甲,大小圳路通流灌溉,年納業主張課租早、晚五十六石五斗六升,併車工榖照例配完。今因欲回內地創置,兄弟叔姪商議,願將田屋物業盡根變價,先問房親人等不承受,托中引就賴應芳、賴應庶出首承買,三面議定盡根價銀一千二百大員,折紋銀庫陀七百九十二兩正。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將田屋帶竹圍盡界所有,寸土不留,付與買主掌管招耕,收稅納租,水為己業。一賣千休,永絕找贖。保此物業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來歷交加不明,及拖欠課租各諸事;如有此等情,系進、英叔姪出首抵擋明白,不干買主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抑勒,欲口有憑,立杜賣佃底田屋契一紙,並繳買契一紙,又坐歸登瑞賣契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各股分契內銀完足,再照。 【第 214 頁:版面影像】 業主:查明上手來歷,租課逐一清楚。 乾隆六十年十一月日。 說合中人羅俊清 張德新 鍾經漢 鍾登傳 依口代筆(姪)有振 在場見(姪)道敏 (表兄)何兆欽 (姪孫)舉亮 (姪)輝德 輝盛 (男)有良 輝華 立杜賣佃底契人鍾登進 (同胞姪)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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