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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頁:版面影像】 甲隨帶車工銀三錢六分正,貼運課工腳費用。其大租務要曬乾風淨,不得濕冇。豐歉租無加減,亦不得拖欠升合。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勒迫,今欲有憑,立給墾批一紙,付為永遠執照。 外批明:其莊中申禁以及水榖,俱系佃人之事,再照。 即日收過墾批銀一百六十兩足訖,再照。 乾隆十二年八月日給。 業主張□□ 管事□□□ (一二) 本宅有埔地一所,坐落芝葩里,土名大崙中,茲佃與李旺犁份三張,前去出本鑿築埤圳,墾成田園。逐年收成粟粒、麻豆、雜子,未成水田,照莊例一九五抽的,業主得一五,佃耕得八五,不許未抽先糶,盜車別莊;若成水田,奉文丈甲,每甲納租八石,經風淨乾好粟,運到本港船頭下船;如不下船,車到倉口,上倉交足。不得少欠升合及窩匪開賭等情;如有此等,並三年後開墾未遍,致荒誤課,其埔地不論已墾未墾,送業主別行招墾,此批不堪行用。若欲回唐轉退下手,與下手之人同來印認佃約,不許私退 【第 68 頁:版面影像】 私頂,妄退匪人,致滋多事。今欲有憑,給批一紙,付執為照。 東至番仔車路,西至海,南至溪,北至大崙尾崎仔頭倒水為界。 乾隆十五年二月初二日給。 業主□□□ (一三) 立批業主本宅置糧田莊地一所,土名大溪墘中興莊前田,犁分一張半,帶圳水一分半灌溉,東至東勢屋墘古路透溪為界,西至林養田為界,南至溪為界,北至埔頂車路為界,四至分明。今有佃姜殿高自己前來給出墾單,子孫永遠管業,領批耕作,逐年租榖隨年情豐凶,早季收成完竣,憑宅照例一九五抽的。其租粟車至本館交納,以憑供課,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聽本宅另招耕納,以免誤課。每年未有抽的,不得擅自私相糶賣,亦不得窩藏匪類開貼等情;如有查出,稟官究逐,不得徇情,合批,付執為照。 乾隆十六年十二月日給批。 (一四) 給墾批人貓哩錫口莊業主何周沈,先年有明買錫口莊番林埔地一所,年納番地租有據,經升科報課在案。今有王福秀前來認佃,坐址於中坡山腳,南至簡立哥,北至藩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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