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335 頁:版面影像】 佃明墾,報課陞科,永為己業,日後不敢言增貼言贖。至張方致每年應貼餉銀八兩,今本社餉銀各業戶在前已經貼納滿額,此八兩之銀系溢額之數,願撥歸張振聲對收,社番不得向取;而張振聲每年議貼社粟二百六十石滿,冬成聽番車收,仍貼銀八兩作公費。此系兩願,各無反悔,如有不明,賣主抵擋,不干銀主之事。口恐無憑,立賣契一紙為照。 內七張犁莊照番原約一百石與佃收租;如有租粟短欠,聽業主招佃起耕,依各莊例收租,佃人不得刁難,再照。 乾隆二年二月日立。 哮女 賣契土官蛤肉 大甲 (八) 立給佃批人感恩社土官蒲氏悅,緣本社承祖田二甲,在路邊五分,在北勢山邊。其田二甲五分,付與黃宅耕作,每年每甲約納租粟八石滿,永為定例,不得增多減少。其租粟務要運到水�奡銗瘥ョA亦不得拖欠升合。為田並無交加來歷不明;如有不明等情, 【第 336 頁:版面影像】 系業主抵擋,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兩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給佃批一紙,付執為照。 前給佃批被火燒,不在,再照。 即日收過犁頭銀七兩三錢完足,再照。 乾隆二年八月日。 立給佃批感恩社 (九) 再立給批阿束社土官大加老、大霞,甲頭投皆、小茅格、烏世、孩灣、大耳,社主天賜、眉斗,白番臺灣、洪加臘等,有承祖管業一所,坐落土名月眉潭尾白沙墩西湖埔地一小片,東至白沙墩山為界,西至陳錦容草地為界,南至月眉潭田蛤仔路為界,北至阿務丹潭為界;四至明白為界。緣孔成宗於雍正十三年,用銀三十兩,向加老技首等闔社 給抵六埔田地一十五甲。因抵六埔變賣漢人為業,無地給耕,茲加老技首等是以再會闔社眾番明議,再收孔成宗銀二十兩,分給眾番,情願將巡此白沙墩西湖埔地給換與孔成宗前往開耕,永為己業,按年不論豐凶,約貼納本社租粟二十石滿,永為定例。倘開水成田,系成宗之力,加老等日後不得增多租稅,亦不敢言找言贖。保此地並無來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