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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7 頁:版面影像】 知見葉伯選 張苑 立合約蛤肉 丁作周 代書人李士元 (三) 立合約人大武郡社土官孩灣、蛤肉等,有 港田地一所,東至蕭良迪田為界,西至茄苳潭為界,南至清水溝為界,北至橫車路為界。前因 與陳維周、曾浩然等耕種麻園,因地久不堪種雜子,茲招得丁作周前來出本開築水圳,耕作水田。議定自雍正二年起,每年共貼課餉粟一百石,番人到莊車運,斗系滿斗,永遠為例,不得爭多減少以及佃人為非等項;如有等情,系下作周之事,不干番人之事。今欲有憑,立合約二紙,各執一紙為照。 雍正元年十月日。 代書人李士之 知見通事葉伯選 【第 328 頁:版面影像】 孩斗六 立合約人大武郡社土官孩灣 蛤肉 眉仔 主丁作周
(四) 立杜賣契人馬芝遴社番社首阿國、阿加,土目蒲氏、龜只、璠寶、孩汝,社約青洲等,有承祖遺管下鹿仔港埔地一所,東至山,西至海墘,南至鹿港大車路,北至草港。前因雍正二年,本社社首等經給與陳拱觀前去開墾,茲拱觀轉售與施長齡。今長齡願出銀四十兩廣駝,向 等承買盡根。今 同眾番等當場收過銀四十兩廣駝完足;其埔地照四至界址,聽施長齡前去管掌,開墾成田,抑或填築成塭,報升納糧,不敢阻擋。保此埔地系 等承祖物業,與別社番及漢人無干。一賣千休,日後 等子孫不敢言找言贖,生端異言滋事。恐口無憑,合立杜賣盡根契一紙,付執為照。 雍正四年六月日。 社約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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