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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3 頁:版面影像】 (二二) 立給批南崁社通事麻米屢,承祖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妨 崙莊山腳,東至山腳,西至車路,南至李天埔地,北至番仔坑;四至明白為界。今有佃人李文曜、楊齊贊合夥願出犁頭銀一十六員,即日交訖,前來承 ,自備牛工、種子開築埤圳,墾成水田,永為己業。逐年所收五穀等項,照莊例一九五抽的,業主得一五,佃人得八五,車運到本社倉前經風煽淨交納,不得少欠升合。立批之後,任從其到彼處起蓋厝宅,竭力耕作,番人不敢阻擋。今欲有憑,立給批一紙,付執為照,行。 即日收過犁頭銀十六員正。 乾隆二十九年八月日給。 代書知見黃大元 通事□□□ (二三) 立杜賣埔地契吞霄社番土目加巳、茅、大漢、假己,今有白番大觀歹勺、加巳貓 于等,承祖遺下有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吞霄灣車路頂,東至半山踏明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溫奇隆勝埔園為界,北至鳥牌打那日埔園邊;四至分明為界。今因乏銀納公 【第 354 頁:版面影像】 項,托中引就賣與漢人犁欽明、龔孟輝二人前來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二十四大員正。銀即日同中交加巳、茅等親收足訖;其埔地同中踏明,即付欽明、孟輝二人前去蓋造房屋,開墾耕種,社番等不敢阻擋。每年約納大租粟一石,運至社倉經風煽淨交納,不敢少欠升合。其埔地此系大觀、加巳之埔地,與別番無干,亦無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系加巳、茅等一力抵擋,不干買主之事。倘日後佃人欲別創,退佃自便,不敢阻執。此系二比甘願,兩無迫勒,口恐無憑,立杜賣埔地契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收過埔地銀完足,再照。 黃天章 為中人 曹志裕 大漢假巳 大觀歹勺 白番 加巳貓 于 茅 依言代筆□□□ (二四) 立給墾荒埔字阿里史社通事潘繩武,有承祖遺存沙歷巴來積積埔投標林荒埔地二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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