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417 頁:版面影像】 所,帶大小坑水灌足,坐落土名在遠望坑山頂小名虎仔山崙邊,東至本崙頂分水,西至雙合坑,南至本崙頂分水為界,北至……為界,四至明白,契內兩坑在內詳明。今因樹木茂盛,眾番乏力自墾,告明通土公同自愿招得誠實漢佃林仕先官前來,公同議定出得墾底銀四大員正。銀即日公同收訖;隨將埔地踏明界址,交付佃人前去掌管,任從耕種,善用工本,砍樹伐木,築埤開圳。若成田園之日,其大租照莊規例完納社番,以資口糧,不許拖欠陞合。永遠佃人己業,不敢阻擋滋事。保此業係己等物業,公同給出,與別社番漢無干,亦無重張典給不明為礙;倘有此情,土目出力支理,不干佃人之事。此係業佃兩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給出永佃墾批字一紙,付佃永遠存照。 即日公同親收過永佃墾批字內佛面銀四大員正完足,再照。 道光元年冬月日。 代書吳文旭 大招三馬抵 番朗肴 金生 立給出永佃墾批字番土目 耆阿兵 (七七) 【第 418 頁:版面影像】 立給定額租佃批三貂社土目五合陞己,同耆番等,今有佃人簡象原鬮內明分山林埔地一段,坐落土名項雙粗坑溪下外莊,四至界址註明墾內。屬在山坑土少,其埔頭崙尾向來墾闢成田,溪傍地茲該佃邀同到地踏看,面議結定,遞年永供納社番口糧大租粟□百□十□□六斗七陞五合正,豐荒不得加減。佃人供納租粟不得濕有交納,自運社倉經風搧淨,給完單付佃執照;倘異日本社別番充當土目,接辦社務,亦照此佃批行用,不得爭多競少,亦不得生枝擾索等弊。己自今給出佃批之後,永為定例,立給佃批執照。 一、批明:佃戶簡琴、簡象承給墾界,註明東至崙頂分水,西至溪,南至楊家園小坑,北至粗坑內西邊分水;四至內與簡琴、簡象對分。 一、批明:佃戶簡象承分得鬮墾內業界,註明西至,存明鬮書內明白,照。 道光三年十一月日。 代書□□□ 知見通事□□□ 立給永定額租三貂社土目□□□ 耆番□□□ (七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