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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9 頁:版面影像】 贖言找,亦不異言生端滋事。逐年遵例貼納大租粟一斗。保此田仔果係祿等祖父應份物業,與別房番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係祿等出首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親立杜賣盡根契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親收過契內銀九大員正完足,再照。 乾隆五十一年正月日。 為中人阿六 知見水鱟 貓祿 親立杜賣盡根契番 蓋貓係 (二六) 親立永耕山份字拺社番大宇貓味,承祖父應得遺下第二份山園一處,址在福興莊後,東至大路界,西至古舊圳界,南至何家界,北至何家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應用,愿將此山份園出耕,先問社內通土番親不欲承耕,外托中引就招得漢人何噯官出首承耕,即日同中三面議定時值永耕價銀四十元正。即日同中銀、字兩相交收訖;其山園 【第 470 頁:版面影像】 同中踏明界址,交付佃人噯前去掌管,子孫永遠己業。恐有山份開成旱園田,時值千金,不干大宇貓味之事,日後不敢異言找贖之理。刈藤永斷,寸土不留。此係二比甘愿,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親立永耕山份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字內佛銀四十元正足訖,再照。 外批明:逐年納番大租粟二石滿斗正。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日。 為中人通土目轆耳婆 親立永耕山份字?番大宇貓味 (二七) 立給出墾契字親港社番合歡,承祖父遺下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在溝埧,東至小港路為界,並帶東畔荒埔一小段,東至岸,西至岸,南至路,北至岸。其兩段荒埔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歡家中乏銀應用,愿將荒埔出賣與人,先盡問房親社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余吉官備銀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一十二大元正。即日同中銀、契兩相交收訖;其兩段荒埔隨踏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永為己業。年配納大租一斗二升正,日後歡子孫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贖。一賣千休,兩段荒埔界內寸土無留。保此兩段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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