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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9 頁:版面影像】 (六二) 立再墾字山頂加勞佛社番打必里打歪,有承祖父遺管石埔一塊,坐土名土牛下,東北至小圳止,西至自己田止,南至石磊止;四至界址分明。前於嘉慶二十三年, 於漢人蕭阿秀兄承墾,即將石埔隨前墾沿界,踏交付於秀兄自備工本,墾闢成業,架造房屋居住。即日秀兄備出埔底銀一十五大員正,當社面交打必里打歪親收足訖,議定遞年永納墾內租榖一石正,不得拖欠。此係番甘人愿,無相迫勒,口恐無憑,立再墾石埔字合約二紙,各執一紙為照。 即日批明:打必里打歪實收到墾內埔底銀一十五大員正足訖,批照。 即日又批明:打必里又向秀兄手內借過銀母五大員正,遞年每員銀母貼利榖二斗正,立批照。 道光十二年(壬辰)十月日。 社丁□□□ 在場□□□ 代筆□□□ 立再墾字番打必里打歪 【第 510 頁:版面影像】 (六三) 立招開墾永耕字黃竹坑社番苗秀,有隘口應份荒埔一所,址在牛角坑口,東至林招耕園為界,西至橫車路為界,南至陳萬樣熟園為界,北至岸,至林國耕園為界;四至界址俱各分明。逐年十月配納大租榖二斗正,折錢二百文。今因墾耕不及,已先問番親人等俱不欲承受,外托中招與漢人林志誠官出首承墾,三面言議定著下埔底佛面銀十六員正。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荒埔一所,隨即盡界踏明,付與銀主前去掌管,任從開建田園,永佃耕作,日後不敢異言滋事。保此埔園係秀等隘口份之額,與番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墾掛他人財物,以及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秀等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抑勒反悔,今欲有憑,立招開墾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開墾字內佛面銀十六員正,已收足訖,再照。 道光十四年八月八日。 為中人陳萬祿 知見人□□□ 代筆人邱峰泰 立招開墾永耕字番苗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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