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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1 頁:版面影像】 立招墾字人新港仔莊白番加巳,承祖遺下有青埔荒地一所,土名後壟田寮尾邊河浿一塊,東至張家為界,西至河為界,南至河為界,北至河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情因自己無力開闢,父子一為議會通知眾社前來招得漢人徐煥創、徐煥業、徐垂、徐統兄弟向前承墾,係創自備農器、牛、伙食、工本開闢,即日三面言定創兄弟備辦出社費銀三十八兩正,以為社費公用。其青埔墾成,每年配納大租粟四石五斗正,係加己給單執收。即日銀、字兩交明白,照墾字界內交付徐煥創兄弟開闢掌管,永為己業,日後已子孫人等永不敢言贖言增等情。倘上手來歷不明,不干承墾之事,係出墾人同眾社一力抵擋。一給千休,葛藤永斷。此乃二比允愿,兩無反悔,今欲有憑,立招墾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親收過社費墾底銀三十八兩正,足訖。 乾隆十六年三月日。 為中人劉金 在場人凹力 代筆人才力 立招墾字人白番加已 (一○) 【第 452 頁:版面影像】 立招批帖北投社番大耳三甲、漁子二位,今有埔地一塊,土名坐落圳寮背溪北,東至乾溪為界,西至溪為界,南至溪為界,北至坎為界;四至分明。今招得漢人周昌祿前來開墾成田,議定每年實納租榖六斗正。當日大耳三甲、漁子二位得過周昌祿銀二十四員正;其埔立批之後,任憑周昌祿開墾,永遠耕作,退賣番人不得異言阻擋。恐口無憑,立招帖為照。 一、批:此埔議定開墾三年之後,納租榖六斗正。 即日收過犁頭銀二十四員正。 乾隆十七年十月初一日。 右見中人大斗六 代筆簡必興福 通土(即)葛買欒 大耳三甲 漁子 (一一) 立開墾字人貓羅社番李阿咯等,有自己田頭荒埔地一處,坐落土名哩洋,東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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