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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7 頁:版面影像】 言定,千收到埔底一十八大元正,當日交收足訖。水自備工本伙食,開闢成田,園埔任從栽種竹木、果樹等項,目不得另招別佃滋事。倘有上手來歷不明,係番主一力抵擋,不干承人之事。此係二比兩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招 開墾合同字二紙,各執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千實收到埔底銀一十八大員正足訖,再照。 再批明:水倘日後別創,退回工本伙食資費,番主不得阻擋,批照。 又再批明:此界內任從天水修種,番主不敢阻擋,是實,照。 道光(戊戌)十八年十月日。 代筆林佛國 在場□□□ 胞叔知見□□□ 在場見同婿打必�堛�目 立招 開墾字番馬六干大完 (七○) 同立開墾字人東螺西堡眉�堛懇f巴難胡、水生大怡得意、雪加成等眾番,有曠埔地 【第 518 頁:版面影像】 一所,坐落土名在茄苳腳莊西勢車路墘,東至茄苳腳莊為界,西至大圳為界,南至車路為界,北至眾番園為界。因春雨淋濟,車路汎湳,牛車以及行人往來甚是艱難,眾番無暇裨補。至道光十九年間,與茄苳腳莊漢人王喝官修築成路,無致如前汎湳,工資費用甚多,是以眾番念及王喝官勤勞功力甚大,所有車路邊曠地一埒,眾番等願將此曠地給付與王喝開墾為田,永為己業,以報勤勞之功。今已成田,同眾番約自道光十九年起,帶納番租銀二元,抽出一元以為天上聖母,又一元以為福德爺演戲費用。保此田係是眾番公地,與別漢人無干,同立開墾字付與王喝官管種以為己業,日後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同立開墾字二紙,各執一紙,付執為照。 道光十九年月日。 代書傅快仔 江知蚋 泰第兄 立同開墾眉�堛懇f 水生大怡 雪加成 (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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