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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3 頁:版面影像】 立典永耕田契字人吞霄社番張武葛、杞蚋,男李福,有承祖父遺下水田一所,坐落土名南勢湖南畔,東至溝田,西至馬嘮于園,南至溝,北至溪,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並帶埤圳水源通流灌溉。今因乏銀奏用,愿將此業出典永耕,先問房親族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黃壽出首承買永耕,當日三面議定時值典永耕價銀二十大元正。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田並坡源水圳同中見通土踏明界址,交付典主起耕招佃,永為己業,每年帶納大租榖五斗正。保此業田係武葛自己承父之業,與房族叔姪無涉,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為礙,亦無上手來歷不明滋事;如有情幣,係武出首抵擋,不干典主之事,日後與及子孫斷不敢找贖之理,決無異言生端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典永耕田契字一紙,付執存照。 即日批明:交過契面銀二十大員正收訖,再照。 嘉慶二十三年十二月日。 在場見人加蒲貓嘮于(戳記) 為中人林阿田 老仔巳 男李福 立典永耕田契字吞霄社番張武葛 【第 494 頁:版面影像】 杞蚋 依口代筆人詹如山 (五○) 立給墾批字雷�堛懇f原龍,有承祖父遺下荒埔地一所,坐落加蚋仔莊咱己吧弄,東至楊家園為界,西至番陞仔園為界,南至大溪為界,北至楊伍福園為界;四至界址踏明。今因乏銀別置,先盡問番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漢人楊焙官出首承墾,時三面言定埔園底銀三百大員正。銀即日同中交收訖;荒埔隨照界踏明,交付楊焙官前來自備工本,開闢成園,永遠掌管為己業,招佃收稅,不敢阻擋。其荒埔屢被洪水沖溢,浮沈未定,不敢按甲納租,歷年配納口糧粟一斗正。自此一給千休,永斷蔓藤,寸土無留,日後子孫不敢言找贖等情。保此荒埔係龍承祖父遺業,與別番人等無干涉,亦無欠他人不明為礙;如有此情,龍一力抵擋,不干焙官之事。此係兩愿,各無反悔異言生端,今欲有憑,立給墾批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字內埔底銀三百大員正完足,訖,照。 道光元年六月日。 作中番媽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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