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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5 頁:版面影像】 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條規約,批明再炤。 光緒二十八年舊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約字人李春州、陳洽泉、黃滄海 (以下略) 秉筆人楊克熾 一、批明:自光緒三十年正月間生理已廢號,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後不能行用,當作廢紙。 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貓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蔣傳 嘉義西堡新厝仔莊第七十番地賴氏容 嘉義西堡嘉義西門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蔣崑鏞 右者係自光緒三十年間,合營嘉義西門外街吳服商業號曰勝興。茲當事者蔣萬不幸 【第 146 頁:版面影像】 身故,股友謝沽泉、洪光星、黃屋竹、陳慶退股抽出,傳等竊慕管鮑之風,安忍分折,爰是會合簽議,即將本業再行振作:傳應備資本六八銀一千五百元,容應備資本六八銀七百元,崑鏞應備資本六八銀一千元;計資本三千二百元,付與蔣坤爐出為經營。該資本務宜將前結算伸數湊成股額,聽由當事者公平辦理,日後盈虧,應當炤本攤分,不得爭長競短。此係俱皆樂從,各無異議,口恐無憑,特立合股字一樣三紙,各執一紙為據。 光緒三十三年舊曆五月日 蔣崑鏞後見人陳氏杳、蔣傳、賴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立合約字人金永眾股分等。竊謂:同心協力,生理自見興隆;踏矩循規,事業方能永遠。緣我嘉城北門內街金永裕鑄爐,此次蒙藩憲頒給帖戳,業於光緒癸巳年六月稟報開張各在案。第以管、鮑之風聲,未易企仰;而子貢六億量,實欲追蹤,爰是僉議:每分定本銀一百圓,日後得利炤分均攤,條列在本。同立約字一樣十八紙,凡我聯財各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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