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05 頁:版面影像】 詳列於後。自今以始,惟願大展鴻猷,大道生財,永固秉行,信義相守,恪遵規約,以期獲利靡既,是則各股東所深幸也。謹將詳議合股約字,各執一紙為據。 並列芳名為序: 陳貞瀛實在本七三銀………黃肇記實在本七三銀…………… 陳峰滄……………周立記…………… (以下略之) 一、議:本行生理每股本銀一千元,計三十股,共銀三萬元正。所定資本銀每千元每年利息銀八十四元,其股內有願另附銀在本行內放息者,每百元全年利息銀十元炤算,以招公平。 二、議:協理股東公舉王雪農為正當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何德修為副當事,每月薪金一十五元,掌握全盤生理事宜,並夥伴概歸正、副董事、協理人裁酌用。惟管銀人須聽協理股東公舉擇用;如有不遵規矩等弊,當事人宜向協理股東言明,分換別人充辦,不得徇私。 三、議:凡有自行配寄東洋、香港、廈、汕、上、寧、津、煙外埠各處,採兌貨物布疋,及客貨採兌所得行仲並保家包船 等款盈餘,一切利蝕,概歸本行核結。除開行租、福食、薪金並除還股息、竭息等費以外,核實得利若干?仍留存經營,以圖永遠。 【第 106 頁:版面影像】 四、議:本行生理,並橫濱設棧,倚兌叨仲,所有盈虧,均歸本行賬內核結。除還息外,如有獲利,候三年大結,除虛有賬落折並開諸費以外核實,方准給與當事人花紅分甘,以酬其勞。議:每百元應給正、副當事人:王雪農十五元、何德修五元,協理:陳峰記應給七元、陳禮記應給三元。兩協理人無薪金,尚能為通融外水銀根行情,握算穩機,以圖大局,另議抽給五元,以為行內公積,候後來諸夥有得力者,方許由當事人分派賞給,以遂永遠。除外炤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經營與否?由協理人隨時裁決,各股東應當炤行,不得異言。 五、議:各股東倘有急需出借,須先問公司,不受,方准與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公司支借,須立借單並股字為據。每股只堪許借二百元,每年百元利息十六元,均當炤算,不得加借亂支,偏庇弄巧。 六、議:股內各東倘有志圖副業,欲將股份出讓,須先邀集協理股東酌議,秉公結算劃割,公議時價與股內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內公司不顧承接,方准與外人承頂。 七、議:本行當事各伴人等,按月給工,不得預借,並私用本行圖章揭項,私作生理,私侵公項。倘有等情查出,將其得利銀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議:本行專做臺灣臺南府南北九八行生理,並自配寄外埠等處,倘要別謀郊號,或要設本地分棧,及份船股脹,必先通知協理人議妥當事人,不得擅自舉行,或別謀
|